产品名称
个人留学贷款
产品描述
1、贷款用途
个人留学贷款可用于为受教育人员到境外中学(含港澳台地区)、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各类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各类境外教育机构学习提供留学存款。我国(含港澳台地区)教育部认可的院校。 、台湾地区)高等教育机构所需的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等。
留学存款是指出国留学的学生申请学习签证时,目的国使馆(或留学地区相关机构)要求学生存入银行并开具存款证明或贷款证明资金。
2、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为支付个人留学贷款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 贷款目的是个人留学贷款,作为留学押金。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学习年限。
3、贷款币种
人民币
4、贷款金额
1、贷款用途为支付个人留学贷款,如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等。 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个人留学贷款。 单笔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受教育者本学年的金额。 学习期间所需费用总额的80%。 同一主借款人累计申请个人留学贷款不超过6笔,总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2、以提供留学存款为目的的个人留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受教育者所需留学存款总额的90%,且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其等值外币。
5、贷款利率
定价基准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依据,根据市场情况、借款人资质、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价。
六、担保方式
可以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等担保方式,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以采用信用方式。
7. 贷款发放
中国银行将按照合同规定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的账户。
合适的
个人留学贷款的主要借款人应当是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由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贷款信息
借款人可向具有个人留学贷款权限的中国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申请个人留学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如有)、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如有)、担保人(如有)及其配偶的合法身份证件、户口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有的话)。
2、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3、经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4、有效的出国留学签证或签注,以及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入学证明材料; 在校学生需提供有效的入学证明材料; 用于留学存款目的贷款需提交留学国大使馆(或留学目的地地区相关机构)、留学学校、留学机构提供的留学存款要求或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等认可的机构
5、以房产作抵(质)押的,需提供有效的抵(质)权证明及该房产有权处分人(含该房产的共有人)签署的承诺书或声明应提供抵押(质押)同意书。 对于抵押物,借款人必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价值评估报告。 对于质押,借款人必须提供权利证明。 若由第三方担保,须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的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 材料。
6、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材料。
过程
请联系中国银行相关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