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银行宣布在北京、深圳、广州三家银行推出留学贷款以来,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 近日,记者走访浦发银行广州分行,详细了解此项业务的相关内容。
留学贷款是为拟出国留学的人员或其直系亲属、配偶支付其学费、基本生活费及其他出国留学必要费用的贷款。 贷款实行有担保、专款专用、按期还款。
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到期日实际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持有拟出国留学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已完成申请。 出国留学人员应持有带有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 具有常住户口或者可控地区的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留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录取证明上注明的注册费以及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和其他必要开支的等值人民币总和,且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含六年)。
留学贷款担保抵押分为三种类型:
1、房地产抵押: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人批准的抵押价值的60%。
2、质押(国债、银行存单抵押):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质押财产价值的80%。
3、信用担保:如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开立; 如果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借款人应到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按照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银行。
借款人为留学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拟出国留学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有效录取文件,以及相关必要费用证明、学历证明;
3、已办理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提供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作为借款人的境内代理人,并提供境内代理人的身份证、相关居住证明及通讯地址;
5、财产抵押、质押的,抵押财产权属证明或者质押财产正本、该财产有权处分人(包括该财产共有人)的文件及证明应提供同意抵押或质押的情况。 必要时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质押财产估价证明;
6、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出具担保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担保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担保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和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资信状况。 证明材料; 担保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或财产证明等资信证明;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为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提供的材料须与上述第2、5、6、7项相同,并提供能证明借款人与该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还必须提供出国留学的计划。 复印件; 借款人的收入或财产证明; 拟出国留学并已办妥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手续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银行将在收到借款人上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银行批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将约定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通知借款人,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借款人为留学人员的,签订贷款合同时,其境内代理人应在场并同时签署贷款合同;
2、若贷款为法人担保,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效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
3、若贷款由自然人担保,担保人须到场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
4、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借款人与其境内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协议》应与上述合同同时签署并公证;
5、借款人承担抵押物、质押财产的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留学贷款将由银行直接转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在贷款到期前将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储蓄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后,银行将全部凭证退还抵押人或质押人,并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和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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