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肇庆召开的“全国部分景区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联盟”第二届联盟会议上,16个旅游城市工商局共同签署了《全国部分旅游景区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联盟异地维权合作框架协议》,这份协议将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异地维权服务。根据协议规定,当消费者在其他15个景区工商局辖区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居住地工商部门投诉。这一举措无疑大大方便了联盟城市间的消费者异地维权。
成立于2009年5月7日的“全国部分景区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联盟”,旨在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自成立之初,首批加入该组织的是海南三亚、广东肇庆、四川乐山、云南丽江等13个市州级别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此外,在第二届会议上,湖南湘西、河北秦皇岛以及青海青海湖景区也加入了这个大家庭,使得现在总共有16家成员单位。
通过这一新的合作框架协议,不仅为游客提供了一条更加清晰和有效的投诉通道,还增强了各方对责任追究和问题解决机制上的信心。具体而言,该协议明确规定了受理范围,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消费者因权利受到侵害;二是对经营者的投诉;三是应予受理的情形。此举不仅提升了整个行业管理水平,也进一步保障了游客在旅行过程中所享有的基本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购物环境,从而增添更多美好的旅程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