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留学服务和留学的人都知道,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回国要认证。谁将获得认证?
教育部拘留所。
问题来了。 国外学历学位一定要认证吗?这是法律要求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说说看守所的态度。
服务中心说不是强制认证,是自愿认证。 如果你不相信我,请在官网查询服务中心。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但其实挺简单的。 国外获得的学位有两种。 一个是留学国家与中国政府签署了互认协议。 这个协议相当于政府层面的法规。 只要学历学位是真实有效的,中国就应该承认。 一种是留学国家未与我国政府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不能承认。 以上只是理性分析的结果。 事实上,国外获得学历学位之后,回国就业尤其是在体制内就业,如考公务员或考事业编,假如没有通过留服中心的学历认证,用人单位通常是拒绝接纳的。 这个挺有意思的。